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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2020-06-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20年1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2020年4月1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的建设工程。本规定所称其他建设工程,是指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跨行政区域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该建设工程所在行政区域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共同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指定负责。第四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运用互联网技术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第五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六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情况告知消防救援机构,并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平面图、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系统图等资料。第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工作人员,以及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定期参加职业培训。 第二章 有关单位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与义务  第八条 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一)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二)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办理备案并接受抽查;(三)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依法将消防施工质量委托监理;(四)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五)按照工程消防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六)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消防要求进行查验;(七)依法及时向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消防有关档案。第十条 设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编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不得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二)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性能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质量负责。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二)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负责。第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一)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实施工程监理;(二)在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使用、安装前,核查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不得同意使用或者安装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防火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第十三条 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图纸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或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服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服务,并对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负责。第三章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第十五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二)消防设计文件;(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四)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第十七条 特殊建设工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交本规定第十六条所列材料外,还应当同时提交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一)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必须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二)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前款所称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应当包括特殊消防设计文件,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有关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资料。第十八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十九条 对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由具有工程消防、建筑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制定专家库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进行评审。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对于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以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审;与特殊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参加评审。评审专家应当符合相关专业要求,总数不得少于七人,且独立出具评审意见。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经四分之三以上评审专家同意即为评审通过,评审专家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请评审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同时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二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第二十三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设计单位具有相应资质;(三)消防设计文件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具有本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通过专家评审)。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消防设计审查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第二十四条 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联合审查。第二十五条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消防设计审查。第四章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第二十六条 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三)建设单位对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四)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经查验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消防验收申请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验收申请后,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二十九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受理消防验收申请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建设工程进行现场评定。现场评定包括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内容。第三十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出具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完备;(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与经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相符;(四)现场评定结论合格。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出具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并说明理由。第三十一条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统一出具。第五章 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备案与抽查第三十二条 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施工许可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第三十三条 对其他建设工程实行备案抽查制度。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第三十四条 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办理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本规定第二十七条有关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的规定,适用于其他建设工程。第三十五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备案材料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三十六条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对备案的其他建设工程进行抽查。抽查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其他建设工程被确定为检查对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完成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示。第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收到检查不合格整改通知后,应当停止使用建设工程,并组织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复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出具复查意见。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建设工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除依法给予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则和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文书式样,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第四十条 新颁布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之前,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已经依法审查合格的,按原审查意见的标准执行。第四十一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的建设活动,不适用本规定。第四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健康管理师申领技能补贴,要注意这6大问题

2020-06-01

2019年3月11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文《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通知》中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参保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和审核发放办法由各地按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一、什么是技能提升补贴?为鼓励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以下简称:技能提升补贴)。二、申领补贴的条件是什么?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原技能提升补贴):(一)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二)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健康管理师》),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注:自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补贴。三、补贴标准是什么?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失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收费标准等因素综合确定,并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应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所区别。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技能提升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注: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各地补贴标准不统一,具体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查询,如山东、宁夏、北京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最高补贴3000元!四、申领补贴需要什么材料?(一)个人申请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5、OSTA官网证书查询截图的打印件;6、非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二)个人委托所在企业申请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3、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5、《委托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汇总表》;6、OSTA官网证书查询截图的打印件;7、非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五、去哪领取补贴?答: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注:在参保地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六、多久发放补贴?(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三)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程序对申请审核通过后,应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本人的个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的具体程序和操作办法,由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本着方便、快捷、安全、审慎的原则制定,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考试报名咨询由于国家政策对健康管理以及未病先防的高度重视。今后随着证书含金量的提升,考试标准及要求会越来越高,通过率则会相应下降,同时报考条件从专业到年龄再到考试审核通过都会更加严格。所以还没有报名没有提交资料的学员请抓紧时间,尽早把握机会!

消防通关,掌握好这几个技巧就足够啦

2020-01-13

尊敬的各位广佳同学大家好,很荣幸受邀给大家写点学习心得,同时也很惭愧我也是第二年才通过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我总结以下三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01一、 学习态度。态度决定一切。既然选择这条路就要有打持久战的心态,做一年通关的准备。本身咱们需要学习和记住的知识点很多,同时我们还要上班或者照顾孩子、家人,所以时间不会很充裕那就要提前准备、持之以恒,不能今天高兴多学点,明天不高兴就不学习了。学习就是平时点滴的积累、温故知新和熟能生巧。不要以为时间还很多,想着最后两个月再冲刺,但是咱们考试不仅需要记住知识点,还要求会灵活运用所以只有多记多练才能熟能生巧。在者说好多事情是无法预料的,也许到最后两个月会有其他要紧的事情或者身体不适,所以时间要往前赶。其实,第一年我就在这里栽的跟头。02二、 学习方法。学习一定要注重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不要假装很努力,结果不会赔你演戏。老师曾经把消防学习比作画一颗大树,我们要先画出树干再画树枝,最后慢慢添加树叶。第一阶段要紧跟老师的节奏,从实务到能力再到案例分析。把基本概念和重要知识点先弄明白和熟悉。第二阶段就要分清主次。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要把大的精力放在老师说的重要章节和重要知识点。多学习老师和同学们的记忆方法,然后总结出适合自己的记忆方法。边记边做练习,还是以记忆为主,做练习是为了更好的记忆。第三阶段就要多做点练习题,但是我不赞同题海战术,做题是为了查缺补漏和增加记忆的乐趣。首先把历年的原题做一遍,主要掌握出题的方式和方向。对做错的题目,要建立错题本,最好找到解析,主要掌握解题思路和方法。第四阶段就是重要知识点特别是一些数据和概念一定要反复记忆。一定要做几套模拟题,根据实际考试时间和要求要求自己。进一步查缺补漏,从容走进考场。03三、 考场心态。考试前几天要保证睡眠和好的心情,还有注意饮食保证健康的身体。进入考场就要有考的都会,蒙的都对的心态,从容面对考试。考场上一定要分配好时间,先做简单的题目,对复杂和没有把握的题可以暂时放弃,最后有富余时间再做。考场上最忌讳被出题老师牵着鼻子走,要以出题老师的思维去解题,要考虑老师出题的目的和要考的知识点是哪个,切记进入死胡同。备考就像在黑屋子里洗衣服,你也不知道洗干净没有,只有一遍一遍去洗,等到上了考场的那一刻,灯光亮了,你会发现只要你认真洗过了,那件衣服就会光亮如新。而你以后每次穿这件衣服都会想起那段难忘的岁月。最后,预祝大家今年顺利通关!!

上班时间如何一次通过安全工程师?看看通过学员的经验

2020-03-04

导语:2019年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一次通过了安全工程师考试,至此为自己的安工备考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虽说一路备考不易,但回头看更多的是收获与成长,将安全工程师备考经验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小伙伴们有所帮助。正文内容首先感谢广佳教育的老师,在广佳教育老师的帮助下,我在201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一次性四科全部通过,今天在这里和大家分享一下在这次学习考试过程中的心得体会。 第一:我觉得是坚持,学习是一个枯燥漫长的过程,我是从2019年春节之后才打算参加这次的考试,随后就报了广佳教育的课程,在备考学习的这段时间里,各种外界的影响因素太多了,例如电话的诱惑,朋友聚会等,在这几个月里,手机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个学习工具和与家人沟通的渠道,很少用电话来干学习以外的事情,这个真是需要坚持的事情,因为学习不是一天或者两天能完成的事情,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最需要的就是坚持,坚持学习。 第二:利用好所有的碎片时间。因为是在职参加考试,所以基本工作的时间都是不能学习的,晚上下班到家做饭吃饭,能学习的时候已经7点之后了;周末虽说有两天假期,但是家里又有很多的琐事,这样就导致根本没有大块的学习时间,所以怎么利用好碎片化的时间特别重要。为此我买了一个手掌大小的随身能带着的小低音炮,这样在做饭、收拾卫生、甚至是洗头的时候都能边做事情边听课,有的人可能会说一心不能二用,这样听也听不进去,但是用我自身的例子可以告诉大家,这样可能听第一遍的时候是听不太懂的,但是利用碎片时间,可以听两遍甚至三遍,第一遍可以用正常速度听,第二遍以及后面可以调成2倍速度听,听到老师说完一句,下一句你都知道老师要说什么了,这样就达到了想要的效果。 第三:和大家分享一些我自己的小的学习方法。我刚开始的计划是一个月学习一本课本,然后再查缺补漏,深入学习,可随着深入学习,发现并未按照之前的计划进行。因为今年进行课改,所以2019版的新教材迟迟未发,我一直看的是2018版的旧教材,看的第一本是管理,两个月一遍都没过完,所以我索性扔下了教材,开始跟随广佳教育的老师的视频课程来进行学习,在看视频课程的时候,遇到不懂的或者一次性记不住的地方,我就截图,在手机相机里建立了很多文件夹,每个学科的照片分门别类的归类,这个对后期的突击重点,查缺补漏,效果特别好。看一遍的还记不住,就把照片关注,又自动形成了一个新的文件夹,不会的再关注,如此往复。这些知识并不是孤立的,有时前后是相关联的,前后相联系就形成了一个知识脉络,千万不要纠结于某一个特定知识点。 在2019年的课程视频出来之后,我的关注点就在新加的知识点和改动的地方上,例如技术里面有的数字变了,管理里面有的理论变了,看视频时,新旧视频进行比较,以助理解。我每天准备一张照片,上面附几个重要的知识点,工作休息的时候就看一下,一天定量突击,不会的知识点印象深刻。 广佳教育的课程有预习课、基础课、冲刺课、点睛课以及内部教材等,教材里面有很多浓缩的知识点与真题,这个在学习的过程中,作用特别大。在听老师讲解真题和自己做历年考试题的时候,总结了一些每年必考或者隔一年必考的知识点,这样的知识点我额外准备了一个笔记本,这些是必须要记住的,每记住一个知识点,最少是必得一分。整体学习时,先建知识系统网络,不断的添枝加叶,这样整个知识体系就更完整了。 最后和大家分享一个应试技巧。在考试时,有把握一定拿分的题,这个分数一定要拿到,而模棱两可的题,可以做一个标记,有时知识点交叉前后呼应,在后边的试题中可能遇到关联知识点,这样一下能做对两道题,另外在检查时,着重检查或者补做有标记的题,不必在一道题上花费太多的时间。做多选题时,宁少勿多,只选自己有把握的,而不要贪多。 最后再次感谢广佳教育,也祝2020年参加安工考试的同学们一次全过。‖ 此文为安工征文大赛作品,全部入围作品广佳教育拥有唯一使用权;其他任何网站、报刊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使用!今天的学霸经验就分享到这里,看完后有什么感想?关于2020年安工备考有计划了吗?学霸提到历年真题的重要性,那么小编就来给大家送福利啦!

他用这个方法1年拿下二建证书,2020年把这个方法交给你

2020-03-23

为什么备考二建都想1年拿下3科因为你多用一年时间备考就多一年的痛苦、多一年的压力少赚一年的钱并且二建大纲和教材一年一小改,四年一大改越拖变数越大,越难通过...所以,如果你决定要考就一鼓作气1年考过!!!如何一次过3科?工程人,常年没日没夜的加班,再加上二级建造师考试三科1000多个考点,知识点繁杂难记,想要1次考过,一定要合理安排备考计划、掌握重点考点,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坚持到底!稳打基础,一次过二建实现自我突破毕业两年里自己一直在工地现场摸爬滚打,时间长了发现想要在职场上升职加薪,考证似乎考证成了一个不错的选择。于是我踏上了考证之路:缘分让我走进了广佳教育机构。拿到精讲课后,我根据考试时间做了一个复习计划。计划是个好地方,有了整体的一个学习计划后,我邪门歪道想了一个办法,找一份离出租房远点的工作,利用公交车上或搭地铁的碎片时间复习。这点不容小觑,在克制自己还是蛮有效的。具体到复习的内容上,我比较注重啃精讲课的基础,万丈高楼平地起,基础好了,我才会去做些有难度的题目。精讲课我看了两遍,第一遍主要是过一遍知识点,不让知识点漏掉,知道哪些是重点。第二遍就是一边做历年真题一边回顾精讲课的知识点,遇到不熟悉的再回去啃基础,该理解的理解好,尤其按照精讲课上面的老师授课技巧,有些知识点通过老师的讲解和剖析真的会简单很多,跳出自己的固化思维。同时二建考试内容很大一部分是需要记忆的,有很多同学会选择去死记硬背,但我不太提倡,死记硬背的东西,没经过消化的东西,背了会忘,而且题目稍微一变就可能漏掉答题采分点。所以在整个复习过程中一定要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很多需要背诵的内容完全是可以靠理解去记住的。2019年8月2号晚上21点52分,这一刻终于盼来了正果: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三门一年通过,其中管理93分,法规73分,建筑实务81分。做好规划及定位,60天攻克专业实务我已经参加工作了,怎样在有限的时间来学习呢?我规划在60天内完成,心里就给自己下命令必须考过。如果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的话,那么通过考试的概率肯定会减少一些的。第一步就是定位,端正态度。第二步,规划时间。每天工作,每天回家学习的时间只有晚上了,每天晚上学习3到4个小时。中午休息,这样才不至于晚上回去就累的就想躺床上的想法。第三步,规划学习步奏。我是总共看了3遍书。以前没接触过类似的知识点,所以就像和不认识的人一样。为了提升顺利通过考试的几率,我就报了网上课程,第一遍是先对知识框架快速地认识一下,播放器语速是可以调整的。然后慢慢听老师的讲解理解,不会的标记出来,老师说是有可能考案例的我就在后面写案例两个字;有可能考选择的,我就标选择两个字,当然看完这遍我会做题,有配套的app,再看人家的解析,同时就记下来。然后到冲刺阶段,就是只看高频考点,再配合做题。每天学习,是不能中断的哦,这个持之以恒是很重要的。最后,模拟和真题,先是自己做,然后看答案,再把书上相关的知识点也过一下加深记忆。我做模拟题,必须要做案例的,而且是写在本子上的哦,然后给自己打分。不过近几年实务考管理方面的知识点多了。重要的,是要写,写,写,考场老师是按关键词给分的,不是字写得多就给分的。所以专业词语必须知道并且会写。这样几个月坚持下来,结果可想而知,感谢自己的坚持和努力,任何付出都会有相应的回报。纲领性的备考思想+脚踏实地的践行为了能一次性通过考试,我尝试过找考过的同事取心得,也关注各大论坛的帖子找寻考试攻略,找寻下来,个人有各法,从各种方法中学习借鉴,并找到适合自己的考证之路。我决定从学习方法上下手,正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器。我为自己制定了弹性的复习计划,一切以“自我为中心”有选择地复习,以通过为原则抓大放小,从历年真题出发但求务实。有了纲领性的备考思想,我开始逐步践行备考计划。首先从公共科出发,听过串讲形成知识框架,自己做笔记总结。在通过做题软件拿真题当练习题,逐步培养“题感”,查漏补缺。经过几次,考题的招式套路就基本掌握了,甚至一些题的答案都记住了。对于市政专业实务,耐着性子认真听过基础课后,从最基础的识图学起。现在的考试越来越贴近实际工作,与图结合的题日益增长,只靠书上概念性的描述是不够的,配合练习识图题的书上的知识点也巩固了不少。功利点来说,一道识图题填空就是1,2分,而一个单项选择题是1分,多项选择题是2分,分值虽然一样。但是识图题类型比较固定,重点难点也突出;而选择题则是从整本书中浩瀚的考点里选出来的。遇到了会是运气好,遇到了不会就没办法了。经过3个月的努力,终于考过了,市政专业实务虽然只是压线,但足以让我欣慰。从上面的3个例子来看,想要一次过二建并不难,最重要的是你对自己的备考有一个清晰的目标、思路和方法,剩下的就是按照这个思路,努力备考,二建备考拒绝盲目。注意,注意,注意想要1年过3科的考生不要在盲目的备考了广佳教育百余名教研老师针对2020年备考精心打造二建《学霸笔记》不仅仅是对教材的总结还有过关学员的备考经验、N年必考点合集速来领取

一消考试踩过的10个坑,跨过这些离拿证就不远了

2020-03-16

距19年成绩查询已过去大半月,是时候踏上征程重新出发了。在出发之前我们先来看下19年考生有哪些失败的经验总结,让我们避开这些坑点,争取20年顺利考过!对书本的学习和深入掌握程度不够虽说书也看过好几遍,对整个知识体系都有掌握和理解,基本扫除了盲点,但问题是理解并不代表熟练掌握,特别是还有一些相对重点的知识点,只是有个深刻的印象,能用自己的话表述,但不能用接近于书上的原话去复述。和考友交流能感觉到那些考高分的人书都是看了6、7遍以上的,对书的熟练程度快到了信手拈来的程度,而我做的远远不够。拘泥于自己的思维主观划定了一些框框,框住了自己,漏掉了较多重点总是以以往的经验觉得考过的点不会重复考,结果今年就重复考了不少知识点,若我把握住了也不至于在这里反思。现在看来一消就没有所谓的重点,你认为不是重点的知识点却是出题重点,也许这就是一消的难度所在,整本书都是考试重点,让人捉摸不透。平时练习不够在这方面我吃了很大的亏,考试拿到试卷,手忙脚乱,不停的看时间,害怕做不完,答题答到手酸,题目都没有好好审核完就匆匆作答,漏掉了隐含条件,结果答错题、答题抓不到采分点,废话说了很多,要点漏答了不少,结果就是感觉考试难度不大,题目都可作答,却拿不到高分,简单的题目考不及格。废话连篇还把宝贵的考试时间耽误了,做了毁灭性的无用功。针对这一点没有别的好的方法,只有平时那真题做实弹演练,卡时间,细审题,答要点,练字迹,模拟考试,方能考高分。审题不严,丢掉了本可以拿到的分数比如说今年有一道简单的单选就因审题不严,选错了,丢掉了宝贵的一分。过于在乎结果,考前考后未能放松心态,以至于考试未能发挥出本有的水平只有放松心态,平时夯实基础,看淡考试结果,考试才有可能超水平发挥的可能,不至于因没休息好考不出应有的水平,今年考试还出现不会写消火栓"栓"字的笑话,这也有可能导致我丢掉宝贵的一分。练笔不够,俗话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平时自认为背下来掌握住看熟了的知识点因为没有通过自己的笔写过,考试很有可能没那么深刻的印象而无法动笔,进而强烈的挫败感影响后面的正常发挥。多写几遍重要的知识点,这一点看似笨的方法坚持下来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群里面几个高分通过的考友备考中写坏一大堆笔芯,草稿纸垒起一大摞。现场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反而成为了自己的减分项这一点影响深远,无论是老师授课还是自己答题的时候都深受其害,脑海里先入为主或者是现场检查的情形展现在脑海,以自己的经验作答,自认为很了解,自己答题比非专业的人有优势,但往往多有遗漏甚至明显的错误。比如涉及到一些检查流程的问题,现场不规范的做法出现在答案里,何来高分!总结归纳能力弱,对知识点的梳理做的不够,没有形成清晰地模块和系统比如说技术实务的第二章防火篇和第三章设施篇可以结合综合能力的第二篇和第三篇一起来学习更利于掌握,放到一块儿学效果往往事半功倍。交流不够三人行必有我师,不得不承认消防知识点琐碎,光靠我自己一个人学习是很难做到面面俱到的,就算想面面俱到也心有余而力不足,耗费太大的精力;交流的好处就在于自己没掌握的忽略的知识点却是别人掌握的比较扎实的点,他的理解也能带动你的理解,还有通过无死角的相互提问形式来加深印象学习起来比自己死啃书效率要高得多。胡子眉毛一把抓,没有复习重点现在手头上能获得的课件、试题资料、各种模拟题加起来甚至会超过课本的厚度,而我往往希望眉毛胡子一把抓,这也要看那也要管,这也要记,那也要抄,常常手忙脚乱学习计划被打乱,到头来效果可想而知;资料是个好东西,但一切还是要建立在对课本的掌握上,看书才是王道。查漏补缺,采取针对性的补漏措施,相信2020必将是收获的一年,真正付出到位了,相信老天也不会再亏欠一个好结果,考试的难度和挑战性恰恰是学习的兴趣和动力所在;征服一消不能证明我有多厉害,但至少能证明自己的学习能力,考证背后的收获也不仅是金钱多少可以衡量的。

备考过程:工作、学习、孩子如何同时兼顾?宝妈这样过一建!

2020-03-16

导语:有了清晰的目标,就去付诸于行动。勤奋,努力之余学习技巧必不可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事半功倍!将来的你,会感谢现在的自己!2016年底家里二宝出生,于是离职带娃。2018年初宝宝已经大了,大宝上了幼儿园,便想出去找工作,面试了几家都不如意,高不成低不就。由于之前有5年的项目管理经验,老公出了个主意,不如考个证书。在求职路上备受打击的我便下定了决心踏上了学习考证之路。近两个月考完PMP,学习是件会上瘾的事,考完当天下午就决定再继续学习考证。跟周围朋友询问比较之后,决定了考一建,于是第二天就通过网络找到了广佳教育,咨询了解了考试要求和相关知识点,结合自己的情况,选择了通信与广电专业。报名完成开始学习到2018年考试,只有82天,不到3个月,4门都要学习。工作中养成了写计划和总结的习惯,便拟定了一份学习计划时间表,打印后贴在书桌上方的墙上。每完成一项,做一个标记。早上7点左右起床收拾好两个宝宝,将大宝送到幼儿园,小宝送到爷爷家,这里要多提一句,学习的路上非常非常感谢家人的全力支持,工作日上班时间公公帮忙带两个孩子,老公下班后也会帮忙。于是我才有了专心学习的时间。回到计划,先从管理开始学习,由于刚考完PMP,也有很多年的管理经验,对这一门课程理解和学习起来很容易上手,然后是法规、经济、通信和广电,一轮后再二轮时间就很赶了。实际学习的过程中,遇到很多的问题,视频资料有很多,选哪个老师的合适,光看不行,要记笔记这就会花很多时间,不懂的越来越多,学的越来越累,要如何才能继续坚持下去,休息的时间便想想自己这么辛苦学习的理由是什么,总结了3点最最重要的,第一,想要买个学区房,让宝宝们以后上好的学校,不用像我一样到中年才知道开始努力;第二,报了广佳教育的网课班,学费也是不少的,钱交了不能打水漂;第三,也是最重要的,82天!时间花了,精力也花了,必须有收获!!学习累了就看看这3点,不断的鞭策着自己继续坚持。一轮结束了第二轮,再回到公共课时,发现前面学过的看过的都忘记了,时间紧任务重,不可能再去看一遍视频,于是之前的笔记就起到了作用,重点考点就是我第二轮的学习内容。最后一个月,我的重心都放在了实务课程上,所有的考点都汇总在一个本子上,去网上找了一个适合我的记忆方法,1247记忆法,简单来说就是将所有要记忆的内容分成N块并编号,每块不超过一页纸,从编号一开始遵从1247记忆法,通过读、背、抄写、默写的方式,在第1天、第2天、第4天(隔1天)、第7天(隔2天),第12天(隔4天)。。。以此类推,将每一块的内容都吃透。背的时候找到合适自己的方式,整段整段的内容不需要每个字都对,找到句子中的重点词汇,用彩色笔标记,形成连贯记忆。开始的时候背的点少,越到后面,背的点越多,此时前面的内容已经到第三轮第四轮,花的时间便没那么多了,重点还是在每块内容的第1天第2天。上午都用来写和背,一天一只笔都是正常的,最后一个月用了20多只笔芯。下午和晚上用来做模拟和真题,实务一天,公共课一天。通信与广电的模拟题很少,一直坚持到考试时,实务历年真题已经刷了3遍,公共课的一遍都没来得及刷完。2018年考试成绩 经济:56,法规:75,管理:84,实务:98。经济和法规差的分数不多,看到成绩就总结了的原因,真题没做,时间太赶,4门东西太多,重心在实务,过了实务也是收获满满了。2018年9月考完就出去找了工作,学习上瘾的我,即使工作了也没丢下学习,报了自考,2019年1月考了2门,4月考了4门,考完后休息了1个月,6月开始备考一建。有了去年的经验,历年真题便是今年的重点,计划4年真题刷3遍。另外根据去年的学习,从视频教学中选了适合自己的老师,每门课程只看这一个老师的视频。每天至少2个小时学习时间,5点早起做题、中午午休时间做题、晚上宝宝们睡了起来做题。2019年也按照计划完成了备考学习,12月25日成绩出来还挺意外,经济:74,法规:78。总结而言,公共课是不难,但是对于我来说难的是白天要上班,晚上和周末还有两个孩子要照顾,年纪也大了记忆力很差,需要重复很多很多遍才记得住。即使很努力很努力了,也没有拿到高分,都是勉强及格,不过没关系,于我而言,学习的过程也是收获,能通过考试拿到证书便是最好的结果。感谢广佳教育给与我这两年学习上的帮助,节省了很多的时间,考点总结的非常到位,老师们讲的也很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事半功倍!也感谢学习中永远支持我的家人们!最后感谢一直努力学习的自己!小编有话说:我们常说的要努力,并不是你不够努力,也不是跟别人比成就,而是你不止于此。2020一建备考的小伙伴们加油!

监理工程师报名最新改革:不再要求中级职称

2020-03-18

 监理考试改革政策今日正式落地,官方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小编将重点信息进行了归纳整理:  一、 监理考试概况  1、证书全国通用,工程/水利/公路水运监理合并为一,已取得的证书,继续有效。  2、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条件。  二、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专业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原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  三、 有关于报考条件/免考条件的变动  1、取消了原来大专学历必须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职务中级职称。  2、原大专学历工作满3年,调整为工作满5年【北京、上海作为试点,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4、免考条件:  (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四、有关于考试成绩管理办法变动  1、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2、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  3、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通知原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交通运输厅(委、局)、水利(水务)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统一、规范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设置和管理,现将《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建监〔1996〕462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0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国家设置监理工程师准入类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凡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单位,应当配备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英文译为Supervising Engineer。  第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制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并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与监管。  第二章 考 试  第五条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第六条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  第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组织,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参与,拟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监理工程师基础科目命审题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拟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大纲,组织监理工程师专业科目命审题工作。  第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审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负责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并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对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九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确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第十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二)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三)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四)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经批准同意开展试点的地区,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第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学历、从业经历等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条件的审核。对以贿赂、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三条 国家对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监理工程师名义执业。  第十四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负责监理工程师注册及相关工作。  第十五条 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电子证书)。  第十六条 监理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规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执业印章由监理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监理工程师本人保管和使用。  第十七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平台,保持通用数据标准统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归集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信息,促进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和信用信息互通共享。  第十八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负责建立完善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和退出机制,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注册管理的有关规定撤销其注册证书。  第四章 执 业  第十九条 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诚信执业,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监理工程师诚信体系,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或从业标准规范,并指导监督信用评价工作。  第二十一条 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严禁“证书挂靠”。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监理工程师依据职责开展工作,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章,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理工程师的具体执业范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 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施行之前取得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效用不变;按有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本规定中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  第二十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可分别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单位承担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命题、审题和主观试题阅卷等具体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  第三条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部负责;水利工程专业由水利部负责。  第四条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  第五条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它专业科目考试的,可免考基础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免考基础科目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专业科目成绩按照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  第七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基础科目:  (一)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第八条 符合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中央管理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九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自治区首府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一次。  第十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一条 考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从考试试题的命制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十二条 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参加原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在有效期内的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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